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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样的二手房卖了后的法律后果。

    我妈妈的爷爷有一套房子,老人家在世时立了遗嘱,并且做了遗嘱公证,因为房子属老两口夫妻共同财产,且未做分割。在做公证时老两口已经有一人去世,所以当时公证书的结论是我妈将继承属于她爷爷的房产,也就是一半,而属于我妈她奶奶的那一半由于老人家已经去世,所以那一半只能由老人在世的两个女儿做为法定继承人继承,现在我妈是想把这房子卖掉,但房产证上是我妈妈她爷爷的名字,我咨询过公证处和房产管理部门,他们说如果要卖这个房子必须先要把房子过户到我妈名下,就是说要去办一个继承公证,但是我前面已经说了,我妈继承的只是属于她爷爷的一半房产,另一半还需要按法定顺序分割,法定第一顺序人(也就是老人的两个女儿)。我们一直都没有联系。所以办不了继承公证。这样一来,房子也过户不到我妈名下了?自然也就卖不了了?

    共同财产 房产继承 二手房 房产 举报

    提问者:伽玛贝

    发布于2007-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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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房掌柜 丨Lv 5
    你好!第一,不找来办理遗产继承是没法出售的,因为没法过户!第二,你母亲现在要出售只有把另两个继承人找了,协商,要她们同意出售,才可以出售,因为,这套房产是她们3人共用所有第三,如果另两人也同意出售,那就先办理了遗产继承后,把房屋出售给买方,然后,所得房款,按继承房产的产权比例分配就可以了!
    +10 2007-05-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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