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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婚前买的房,他付的全款,房产证上只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婚前过的户,结婚三年卖了48万我能让他给我24万吗?

    我婚前买的房,他付的全款,房产证上只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婚前过的户,结婚三年卖了48万,还婚后共同贷款,现在离婚,我能让他给我24万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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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56348512

    发布于2017-04-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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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manners_0 丨Lv 3
    可以要求他还,但要证明这个贷款是用卖了房子的钱还的
    +1 2017-04-16 举报
  • ask7709746786 丨Lv 1
    你好,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对于你这种情况,如果男方有证据证明是特参与出资的,那么,你们离婚的应当给对方一定的补偿,如果认为房子属于你们共有的,那么婚后,用你们的共有财产还共同债务的,你不能要求给补偿。
    +1 2017-04-16 举报
  • ask7009594539 丨Lv 1
    你好,婚前买的房属于一方个人财产,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对方出了资。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需要给对方一定的补偿。
    +1 2017-04-16 举报
  • ask5167715081 丨Lv 1
    用个人婚前财产,用于偿还夫妻共同财产。
    +1 2017-04-16 举报
  • ask1297321616 丨Lv 1
    您好,不能。
    +1 2017-04-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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