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判定我方摩托车逆行装上正常行驶五菱汽车,我方全责,我方受
交警判定我方摩托车逆行装上正常行驶五菱汽车,我方全责,我方受伤住院,医药费自己交的,还要赔付对方修理费,经协商我们找修理场修,对方也去看过修理厂也同意在那修理,只是倒视镜需要保修两年得去4S店换,其它的在外面修理场修,我们同意了,于是我们签了协议,上面只写这我方全责负责两车碰撞后的一切费用,但是没有注明是在我方自己找的修理场修,于是等我们把车都提出来以后对方反悔,修车都要在4S店修,本来在我们找的地方两千就可以修好的车,在4S店花了五千多,而且有两个车门只是刮伤,4S店员工说可以修复,是车主非要求给换了新的,我们赔付不起,他们起诉要求赔付修理费五千多和交通费两千多,我们觉得很不合理,是对方反悔的,骗我们签协议把车提出来,结果坑我们,可是我们却没有证据,我想问如果我们去法院只认我们本该赔付的两千,多余的我们不认,法院会怎么判,实在不行我们只能认坐牢,那么多钱我一个摩托车也不值那么多啊! 北京市
更多
保修
举报
提问者:ask3953777003
发布于2017-04-12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