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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铺未按期交付和办理房产证

    1,合同约定2011年10月1日前交付商铺,实际是2012年1月1日交付。合同上交付的违约金是万分之2,请问一:这样是否合理?请问二:我是不是应该是61天*已交房款*违约比例?2,合同约定在交房后60日内办理房产证,至今未办理,听说好像是商场消防还是什么的验收不合格。若我在不退房的情况下,要求违约金是什么百分比会比较合理。金额如何计算?当时在2010年12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房价款217356元整。契税和印花税也格外已交付。3,目前商场已停业,说是在计划重新规划开业,也就是说商铺从2017年1月1日起就无法使用和租赁了。这一块如何赔偿?(注:当时当商场签了反租协议到16年12月31日,商场未付的租金已起诉调解了,目前在走强制执行)。盼复,先谢谢啦!!! 北京市

    房价 印花税 房产纠纷 商铺 举报

    提问者:ask466463160

    发布于2017-04-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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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7903902346 丨Lv 1
    可以起诉解决,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1 2017-04-10 举报
  • bg4qac 丨Lv 0
    就逾期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问题,你可以起诉解决,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付违约金。
    +1 2017-04-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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