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偶尔狂蜂浪蝶 丨Lv 1
    月1日财政部、国税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免征税。程序为 ——夫妻双方前往房产部门,申请加名,并填写夫妻房产《约定》→房产局审核后给地税部门开具《契税联系单》和《地税联系单》→出件的时候夫妻双方凭结婚证复印件、《契税联系单》和《地税联系单》以及《约定》复印件,在契税窗口当场办理免税手续。
    +10 2011-09-08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