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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的补偿过低怎么办。

    现在我的居住地房价在一万五,但拆迁补偿才一万多点。未达成协议。政府说是公共利益,但具体干什么都没说,也没什么公告看板公示。现在下达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就给我置换房子,地方非常远(我的在市中心,安置房在郊区),房型也不能选(我是129平米,安置我2套80和60的)请问1.这样做合法吗?2.决定中说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先复议后未达成协议再提起诉讼吗?谢谢 北京市

    房价 房屋征收 拆迁补偿 房屋 举报

    提问者:苏格司芮

    发布于2017-04-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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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8449641315 丨Lv 2
    你好,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是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对你进行安置的方式包括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应当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给你安置房屋,首先选择原地安置获就近安置。但是结合你说的情况,补偿方式和标准都不合理,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建议依法维权。对于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可以先进行复议在进行诉讼。我们是专做征地拆迁的律师,欢迎来电咨询,在了解具体案情的基础上,可以为你们提供更多指导和帮助,咨询免费.山东鲁泉律师事务所逯见涛律师为您解答。
    +1 2017-04-06 举报
  • ask2985584962 丨Lv 1
    可以申请复议
    +1 2017-04-06 举报
  • ask2428617740 丨Lv 1
    是否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了?没有签字就是没有就补偿达成一致,做出的拆迁补偿决定书不具有正当性,可以拒绝拆迁,可以申请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诉讼。
    +1 2017-04-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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