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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被人打了我没有动手,公安机关鉴定为轻微伤,可以追究对方行政责任吗还有民事赔偿大概会在多少?

    我被人打了我没有动手,公安机关鉴定为轻微伤,请问可以追究对方行政责任吗?还有民事赔偿大概会在多少?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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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506652791

    发布于2017-04-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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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3449904589 丨Lv 0
    经鉴定,如果属于轻微伤就只能按普通治安案件处理,派出所可以对加害人治安拘留15天,罚款500元;加害人都要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伤残了,还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受害人的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建议你委托律师详细计算赔偿数额。
    +1 2017-04-03 举报
  • ask1931988590 丨Lv 1
    你好,可以的,至于赔偿需要知道具体情况计算的。
    +1 2017-04-03 举报
  • ask8162983236 丨Lv 1
    需要结合治疗情况
    +1 2017-04-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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