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李XX(85岁)有一儿一女,一孙女和一外孙女,名下有一套房产。因于
本人李XX(85岁)有一儿一女,一孙女和一外孙女,名下有一套房产。因于3月8日急诊送入XX医院,女儿建议先各自想办法出5万元给母亲做手术看病,儿子则要求拿出我的存款以及将我名下房产处置后用于我治病,若治疗后有结余将该笔款项存入我名下账户作为后期医疗基金,我本人并不愿意处置我名下房产,女儿欲借钱给我治病,却被儿子说所借之钱都是我给她的,故他不承担相应债务,当时我为了能活命,无奈之中同意处置房子,公证将房子委托我孙女全权处理,房产处置后,儿子提出当年购买该房产时他出资1.7万元,现在房产处置了,按比例他要提10万元起来,剩下的钱才是用于我治病的,现儿子将孙女处剩下的房款拿走,目前人在哪里未知,现在我即将出院,我想要拿回剩下未用完的房款并且要求儿子承担起赡养老人的义务。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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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6970382439
发布于2017-04-03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