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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租人以行使优购买权行理由,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房屋买卖无效,一审以其理由不成立判决其买卖关系有效承租人应当如何请求人民法院解决执行中的问题?

    承租人以行使优购买权行理由,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房屋买卖无效,一审以其理由不成立判决其买卖关系有效。承租人服上诉,终审法院以其理由成立应予支持判决:一、撤销原判。二、改判其房屋买卖关系无效后,终审法院再审后,认定当事人返还房屋兑现于案中51.5万元同等条件优先购买该房屋的问题是执行过程中解决的问题。承租人应当如何请求人民法院解决执行中的问题?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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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506191582

    发布于2017-04-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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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7102190674 丨Lv 2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 2017-04-03 举报
  • ask1940535304 丨Lv 2
    直接把房款存银行账户
    +1 2017-04-03 举报
  • ask6451283781 丨Lv 2
    到一审法院申请执行立案
    +1 2017-04-03 举报
  • ask5657614717 丨Lv 1
    申请强制执行
    +1 2017-04-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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