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ask7379879985
丨Lv 1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上面三位律师说的都不完整,而且有偏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中的规定,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但是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非针对双方已共同生活的情形,如果未婚男女双方确已共同生活但最终未能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方请求返还彩礼,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数额并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具体返还的数额。——对于您说的这种情况,虽然没有登记结婚,已经共同生活而且有了孩子,已经和结婚无异,不管现在孩子由谁抚养,都不能返还彩礼,孩子抚养费问题另外解决,不能与彩礼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