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离婚后房产归双方共有,后经协商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由产权拥有方给另一方经济补偿另一方拥有的未补偿的部分金额可以继承吗?$https://m.fang.com/ask/ask_25687065.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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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归双方共有,后经协商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由产权拥有方给另一方经济补偿另一方拥有的未补偿的部分金额可以继承吗?
离婚后房产归双方共有,后经协商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由产权拥有方给另一方经济补偿。几年后另一方过世,补偿金额未全部支付,另一方拥有的未补偿的部分金额可以继承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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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9218297564
发布于2017-04-01 北京市
共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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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756611823
丨Lv 1
你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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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20932988
丨Lv 1
您好,有遗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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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212283454
丨Lv 2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一般 是可以主张的。一般有遗嘱从遗嘱,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应有份额,可以咨询律师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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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587689322
丨Lv 2
你好 是可以主张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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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129109217
丨Lv 1
您好,继承人可以主张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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