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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住的房子是以新民居的形式,村委会和开发商一起开发的,2012年买房子时我怎么样才能维护我的权益?

    我住的房子是以新民居的形式,村委会和开发商一起开发的,2012年买房子时,我已经把天然气的接口费3000元交了,2013年9月给我家通的,但今年天然气公司不买给我家然气了,我们去了解情况,天然气公司回复我说,村委会和开发商有一部分钱没有交齐他们起诉了,现在只能停我们这些没有天然气公司发票的用户了,请问,我怎么样才能维护我的权益?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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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093501698

    发布于2017-04-0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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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5050930575 丨Lv 1
    和开燃气公司协商时,录音作为证据。村委会和开发区欠钱和你们无关。 停气无法律依据
    +1 2017-04-01 举报
  • ask8597163248 丨Lv 1
    钱交给谁就起诉谁,要求通燃气或退款。
    +1 2017-04-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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