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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与前男友共有一套房现在分手了

    律师您好,我与前男友共有一套房,产权各占一半。现在分手了,我不要房子,因为房子还在还贷款无法过户,所以前男友让我写一份放弃产权的协议,如果我在协议中注明放弃产权并且此后这套房子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都与我无关,本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是不是以后如果这套房子出现欠缴贷款或者其他的费用,我都不用承担还款责任和法律效力了?这个协议法律承认吗?提前谢谢您的解答。 北京市

    还款 贷款 房子 产权 举报

    提问者:ask2187332469

    发布于2017-03-3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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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ask3685500397 丨Lv 2
    这个协议只能在你们双方内部生效。对外仍有还贷款的义务。只不过按照这份协议,可以在还完贷款后向对方追偿。
    +1 2017-03-31 举报
  • ask4741808227 丨Lv 1
    你们之间的约定不能对抗银行及其他第三人,只对你们之间有约束力的。
    +1 2017-03-31 举报
  • ask650978111 丨Lv 2
    约定属于你们内部约定你仍然具有还款的义务
    +1 2017-03-31 举报
  • ask1874816683 丨Lv 0
    协议一般是有效的
    +1 2017-03-31 举报
  • ask9646489791 丨Lv 1
    你好,这样的协议是有效的
    +1 2017-03-3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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