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与对方协商如下,我出钱帮对方修建房屋,修建房屋的所有费用作$https://m.fang.com/ask/ask_25632565.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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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对方协商如下,我出钱帮对方修建房屋,修建房屋的所有费用作
我与对方协商如下,我出钱帮对方修建房屋,修建房屋的所有费用作为租金抵扣,租期四年,每年租金3000元,我们协商好后就打印成合同双方都签字了的。我修建房屋的费用清单当时叫对方签字他说还早着呢?他就没签,我修建房屋的费用超过了四年的租金,由于生意不好我就把门面转租了,(合同中写得清请楚楚,在我租四年的租期中可以转租的),他看我转租的租金比他租给我时的租金要高些,就以他没签费用清单为依据,说建造房屋的费用抵扣不了四年的租金,而且说是只租三年,就一纸诉状把我告上了法庭,一审判决要我补他租金,为什么合同中的约定就没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我重新起诉对方能赢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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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249935569
发布于2017-03-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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