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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纠纷

    我在某市场租门面房一间,时间是2013年06月19日至2014年06月18日,租期是一年,我手里有租房合同和收费的收据、压金、卫生费的收据,我房子里放有工具,我人也不常去那,可以市场办于半月前把我的房又一次租给第二个人,我去找市场办那些人不让理,让我看合同,合同上是有一条半个月不开门营业市场办有权收回房屋,我想问一下,他有权不通知我就收回房屋吗?我的工具,不知道去向,这样做合法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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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203123636

    发布于2017-03-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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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8996708318 丨Lv 2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处理
    +1 2017-03-29 举报
  • sdhfio 丨Lv 2
    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你的工具丢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1 2017-03-29 举报
  • ask7354351115 丨Lv 0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处理,但这样的做法不合法不合理,应当通知你
    +1 2017-03-29 举报
  • ask8468320922 丨Lv 1
    你好,有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没有约定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1 2017-03-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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