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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母亲2001年留下公证遗嘱,把自己名下房产留给其中一个子女,该子女一直赡养老人

    母亲2001年留下公证遗嘱,把自己名下房产留给其中一个子女,该子女一直赡养老人,其他子女未赡养,也未提供赡养费。2014年母亲以买卖形式将该房产卖给该子女,但是成交价格太低(2014年成交,房产发票注明房屋总价3万1)。如果老人去世后,其他子女会否因为价格过低起诉该房产交易无效,要求重新按照继承分配该房产。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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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248798327

    发布于2017-03-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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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7541418445 丨Lv 2
    您好,其他子女无权要求进行分配
    +1 2017-03-28 举报
  • ask8903749190 丨Lv 2
    您好!建议让母亲出具书面材料,写明情况。可来电咨询。
    +1 2017-03-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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