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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

    2010年领证后买了一套商品房,首付18万,之后便闹离婚了,当时婚后买房时问女方姐姐借了5万元,借条是我写的,写明用于购房,之后贷款还没办就闹离婚了,离婚协议写的是房产均分,但是离婚协议是民政局临时打的,上面债务问题写的是:无共同债务,现女方要求我支付她9万元房子均分的钱,另外她姐姐的5万也要求我一人支付,还另外要2万元,我该怎么办?不答应她的条件她就不同意,不管是卖房子还是我买下房子,她都要这么多钱,约她出来谈这件事她也不出面,这个事情已经拖了快2年,请问我该怎么办才能解决这件事?(我们之间只有这5万元的共同债务) 北京市

    购房 商品房 贷款 房产 举报

    提问者:鼠宝来

    发布于2017-03-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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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ask9591391837 丨Lv 4
    可以起诉处理
    +1 2017-03-28 举报
  • ask1400124344 丨Lv 1
    你好,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具体来电。
    +1 2017-03-28 举报
  • ask1548256148 丨Lv 2
    房屋首付18万,你应当支付对方9万。5万元属于 共同债务,双方承担各半。 我的补充: 2014-03-28 10:53
    +1 2017-03-28 举报
  • ask9079748072 丨Lv 1
    升值部分不需要,属于两个案子,每个案子诉讼费用不一
    +1 2017-03-28 举报
  • ask9781256934 丨Lv 2
    你好!1、五万元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两人共同承担,2、房子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平均分割。
    +1 2017-03-28 举报
  • ask1419324923 丨Lv 1
    最好诉讼解决,可以依法分割。
    +1 2017-03-28 举报
  • ask7049682841 丨Lv 1
    可以诉讼解决
    +1 2017-03-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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