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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一个刚刚怀孕的孕妇在一月十六号晚被一辆电动自行车撞倒,脚(来自金华交警大队小区)

    我是一个刚刚怀孕的孕妇在一月十六号晚被一辆电动自行车撞倒,脚部裸骨受伤,腿部还有擦伤,孩子没事,交警大队判定他全责,想咨询一下如果去法院胜算是多少,能要回赔偿来吗按法律规定一般赔偿多少?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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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爱在彪哥的天空

    发布于2017-03-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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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9918542421 丨Lv 1
    一般不会败诉
    +1 2017-03-26 举报
  • ask1338787656 丨Lv 1
    您好,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等费用
    +1 2017-03-26 举报
  • ask9167200005 丨Lv 2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在事发地起诉,要求肇事者承担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可在诉讼中进行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进一步赔偿
    +1 2017-03-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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