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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和丈夫离婚了,有一个年满18岁的女儿,房子等财产归我

    您好。我和丈夫离婚了,有一个年满18岁的女儿,房子等财产归我,女儿判给了他。因为他出轨,甚至在婚期间有了一个孩子,所以要求离婚。但离婚之后我心里很不好受,他住在小三那里,和她们一起生活,但是只是同居,还没有领证。请问:1.我能用什么法律手段能让他搬走或是别的?2.那个小三的孩子有什么权利?3.那个小三的孩子会不会抢夺我女儿应该分得的东西?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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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267018032

    发布于2017-03-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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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952958087 丨Lv 1
    您好!对您的问题回答如下,供您参考:1.他离婚后,已经属于无婚姻关系约束的状态,因此他住在小三那里,是他自己的选择和权利,您无权干涉;2.那个小三的孩子,属于您前夫和那个小三的非婚生子女,根据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权利平等,任何人不得歧视,因此一般人享有的权利,例如继承权等,那个孩子同样享有,不能因为是小三的孩子就限制甚至剥夺小孩子的权利;3.那个小三的孩子会不会抢夺您女儿应该分得的东西,实际上就是那个小孩是否属于您前夫的继承人、享有继承权的问题,如第2点所述,那个小孩是享有继承权的,也就是您所谓的会抢夺您女儿应该分得的东西。或许这样的回答,会让您觉得难以接受,但是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也理解您的心情,如果有什么具体的纠纷,可以再针对具体纠纷提出问题,请律师协助解决。
    +1 2017-03-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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