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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我与前夫离婚,离婚协议上说明他所居住的房屋将来归我们的唯一

    年我与前夫离婚,离婚协议上说明他所居住的房屋将来归我们的唯一女儿所有,目前这套房屋没有房产证,并说明将来房产证办在女儿名下。他现在再婚并生了一子,请问我还能给女儿要回这套房子吗?他的现任妻子和他的儿子将来有没有继承这套房屋的权力?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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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441510449

    发布于2017-03-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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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6162628812 丨Lv 2
    最好把详细的证据带来看看,从你的表述来看,有,但是不排除其他情况。建议快点把法律权利保证好,以免以后不必要的麻烦,如需法律咨询可电话联系或者预约面谈。
    +1 2017-03-26 举报
  • ask2813261401 丨Lv 1
    首先,办理房产证上只写女儿一人名字的话,就属于女儿一人财产,其他情况都表示该房屋非仅属女儿。其次,如果房屋登记为你女儿和你前夫名下的话,那么你前夫的现任妻子和儿子将来有权继承该房屋的。最后,对于上述情况,可以凭借离婚协议以女儿监护人名义为女儿讨回该房屋。
    +1 2017-03-2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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