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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二手房买卖订金合同中,规定在某时间前办理相关过户手续,而未办理,是否是卖方违约?怎么认定?

    在二手房买卖订金合同中,规定在某时间前办理相关过户手续,而未办理,是否是卖方违约?怎么认定? 北京市

    订金 二手房 过户

    提问者:ask2917272435

    发布于2017-03-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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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张瑶宇 经纪人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卖方恶意拖延所有流程,需要居间方作为证人说明,一般情况下合同上约定,限定的时间内完成产权转移,如果没有完成,还有一个缓冲的时间段,并需要双方协商,确实是任意一方恶意拖延的话,一定要尽量得到居间方的认同和配合,再执行法律诉讼的流程。
    +11 2017-03-26
  • 点石成金 丨Lv 4
    违约违反了合同的签约。是可以要求对方陪赔偿违约金的,不行的话,执行发律诉讼请求,
    +11 2017-03-26
  • ask8881772608 丨Lv 1
    你好,违约就是违反合同约定。
    +11 2017-03-25 北京市
  • soufunso1221226999 丨Lv 4
    这个应该还要看对方无法按时办理的原因的吧
    +10 2017-03-27
  • ask4300525264 丨Lv 2
    根据对方不办理过户手续的原因确定是否违约
    +10 2017-03-25 北京市
  • dianlv1 丨Lv 3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
    +10 2017-03-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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