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使用权前已存在的相邻妨碍
2010年1月,我家购置一套联体别墅,但后院和一居民家院子相连,我们这小区是07年开发的,我家后面那家居民08年紧挨我家院墙在自家院子里私自建了厨房、卫生间。而且屋檐伸过我家院墙,厨房的窗户就开在我家院墙上。买房时觉得这个问题不太大,就没太在意,现在发现这样太不方便,下雨时由于他家屋上的排水都排在我家院子中,找他家协调了几次,他家的态度很差,找开发商,开发商说我买房时就是那样,那时我也没提出什么异议,合同又没约定,现在只答应帮我再协调一下。2011年我拿到土地证时看到与他家相邻的地方标是通风巷,我问了附近居民,原来他家建厨房时把两家之间的通风巷也占去了。请问律师,对于取得使用权前已存在的相邻妨碍,要诉讼我有主体资格吗?我应怎样主张权利! 北京市
更多
家居
土地证
购房
联体别墅
举报
提问者:ask4680122428
发布于2017-03-25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