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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恶意拖欠房租

    我出租的房子,按照合同规定,租客应该在2014年3月1日付款,但是租客一直以家中父亲病危在老家伺候为由,一拖再拖。实际上在租房期间,已经分包给3户合租。2014年3月22日小区保安通知我,我的分租租户要撤离,要搬东西出小区,问我同意否?我不同意,因为房租没有交。现在如果租户不交房租,我会损失近一个月的房租。如果租户一拖再拖,我将损失更大。请问我有什么维权的方式?如果走法律程序,判决租户应支付房租和罚金(按合同规定,租费应交日7天后,还没有缴费的,罚一个月的租金),但是租户恶意拖欠不给怎么办?我国现在有诚信记录系统吗?到派出所报案对解决此事有帮助吗? 北京市

    租房 房租 合租 房子

    提问者:ask958268511

    发布于2017-03-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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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ask5911011047 丨Lv 2
    您好,如有约定按照约定履行,对方违约要求支付违约金,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11 2017-03-25 北京市
  • ask191785210 丨Lv 2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你方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10 2017-03-25 北京市
  • ask5807610136 丨Lv 2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在租客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0 2017-03-25 北京市
  • ask5782842869 丨Lv 2
    可以起诉维权
    +10 2017-03-25 北京市
  • ask7110584102 丨Lv 2
    要看你们的合同,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10 2017-03-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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