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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2006年分家分户,继承了我父亲名下一处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兄弟签订了分家协议,但是未能及时办理变更手续,请问我继承的房屋能算我的个人财产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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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584867060

    发布于2017-03-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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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3372315945 丨Lv 1
    你好,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 2017-03-24 举报
  • ask6892778540 丨Lv 1
    你好,可以过户可以的
    +1 2017-03-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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