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怎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

    你好,我母亲突然去世了,留下的遗产算是我个人的财产还是夫妻共同的呢 北京市

    共同财产 房产继承 举报

    提问者:ask6778494384

    发布于2017-03-24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8个回答
  • ask1937070426 丨Lv 2
    继承的一般也是共有的。
    +1 2017-03-24 举报
  • ask4708265898 丨Lv 1
    你接受的遗产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 2017-03-24 举报
  • ask6458058292 丨Lv 1
    你好,如果没有留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处理,你继承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 2017-03-24 举报
  • 云海网络 丨Lv 4
    算夫妻共同财产
    +1 2017-03-24 举报
  • ask7010063623 丨Lv 1
    你母亲如果没有遗嘱明确表示只给你一人的,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 2017-03-24 举报
  • ask3157901674 丨Lv 1
    您好,您们婚姻存续期间就属于您们的共同财产,除非明确留给您。
    +1 2017-03-24 举报
  • ask3253751742 丨Lv 1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被继承人或者赠与人没有明确说明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就是属于的夫妻共同财产。希望可以帮到你
    +1 2017-03-24 举报
  • ask5711991184 丨Lv 2
    根据新《婚姻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第一款:一方的婚前财产; 根据此条,婚前财产是夫妻一方的财产,是不分割的。 也就是说,婚前婚后买房是有本质区别的: 结婚前购房:产权人始终为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除非婚后做产权人的增补。 结婚后购房:无论房产证登记是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有财产。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前一方购置的房产,房产证有双方名字,是否能认定为共同财产 答<<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 2017-03-24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