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老婆结婚4年,婚后半年开始闹矛盾,有一小孩2岁四个月,婚前以我父亲的名字出资10万买房子那4万块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与老婆结婚4年,婚后半年开始闹矛盾,有一小孩2岁四个月,婚前以我父亲的名字出资10万买房子,但现在钱在女方手里,也没买房,还有首饰衣服有3万块,以我的名字给6万彩礼,结婚后一年女方曾经给我父母4万元让还结婚时欠的债,孩子出生之后一直有我父母照顾,女方基本上没带过,生完小孩6个月,女方出去上班,期间也没给小孩买过任何东西,一共回去看小孩两次,一次就呆两三天,我想请问,如果我现在起诉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会给谁?婚前给的钱能否要回?那4万块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可以给我一点法律意见,我很感谢你,如果很忙,那我也谢谢你看到我的烦恼,再次谢谢你。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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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987672321
发布于2017-03-24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