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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期房纠纷

    本人于2015年10月与王某、张某订立拆迁安置期房(最近交房),王某为拆迁户主,张某从王某手中全部购得该期房,我从张某手中购该房,合同书中上面甲方写有王某、张某,下面签名只有张某代字样,合同中特别注明如果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承担,并支付百分之二十违约金。一切商谈都是张某出面,现张某提出毁约,对我造成约40万的损失。请问:1、该合同是否为有效合同?(合同主体是否明确)2、如为有效,我该将谁列为被告?3、如无效,该怎么办?我的损失能否主张?能主张多少? 北京市

    违约金 期房 房产纠纷 二手房 举报

    提问者:ask8867006414

    发布于2017-03-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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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565165974 丨Lv 2
    要看合同本身才能确定合同性质等。
    +1 2017-03-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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