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收房验房
  • 购买二手房,合同上写明关门卖,买卖清单和照片上也有的东西,交房那天却发现值钱的家电被以前房东拉走了

    二手房 家电 交房 举报

    提问者:wap1049144902

    发布于2017-03-23

相关搜索推荐

共21个回答
  • 刘小青 经纪人
    房东既然在合同注明家电全送,那么这样算违约,
    +11 2017-04-05 举报
  • 李辉 经纪人
    通过司法机构,去告房东侵占你的私有财产
    +10 2017-05-19 举报
  • 张保全 经纪人
    这样业主算违约吧,根据合同赔付违约金。
    +1 2017-04-29 举报
  • 姜红艳 经纪人
    那你可以跟他追讨的,如果有依据的可以走法律程序
    +1 2017-04-18 举报
  • 陶文 经纪人
    可以根据清单约定的赠送东西,要求上家返还,如果上家不愿意的话,只能走正常法律程序。
    +1 2017-04-09 举报
  • 宋新伟 经纪人
    可以根据合同要求退回
    +1 2017-04-06 举报
  • 向吉车 经纪人
    协商不了只有走法律程序追回
    +1 2017-04-06 举报
  • 刘辉莉 经纪人
    可以要他还回来,如果不还可以告他偷拿或要他退钱或者赔偿。
    +1 2017-04-04 举报
  • 应先生 经纪人
    关门买卖,法律上不认可吧,除非合同上有附属清单,写明具体什么东西是留下的。金额不大就算了吧,房子才是大事。如果房东拿走的价值高,先找中介出面协商。毕竟中介在签合同的时候,没写明白,中介有责任有义务帮你出面解决。实在不行,就去咨询律师,再做决定
    +1 2017-03-23 举报
  • 敬智仁 经纪人
    在做房屋交割的时候应该有几万块钱的物业交割押金吧,这笔钱可以用于补偿
    +1 2017-03-23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