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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城市住宅拆迁时,公共用地的补偿问题。

    我们的住房是1987年建设的原企业职工的福利分房,占地55亩,土地原为划拨性质,2002年房改,取得了房产证和土地证,办理土地证时,将其中的5亩与住宅有关的土地转让为55户居民共用,使用期到2069年。2017年2月东营市东营区政府计划拆迁改造,请问:55户共用的5亩土地是否该给居民赔偿?该如何赔偿? 北京市

    土地证 土地转让 房屋转让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ask6511384091

    发布于2017-03-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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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080662206 丨Lv 2
    应该给居民赔偿,赔偿要结合具体的政策等。
    +11 2017-03-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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