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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安置小区内所有设施的产权问题(来自开阳安置小区小区)

    我们是北郊一个纯安置小区,五个村在一块安置的,当时拆迁宅基地款一分钱都没有赔,拆迁办说是宅基地和现在小区一对一置换了所以没有赔偿款,但是现在小区内的地下停车库产权又成了某投资公司所有,还有小区西门的门面房小区内有十来间一层小建筑房幼儿园,这些都在安置小区内,这些的产权是属于所有安置户的吗 北京市

    拆迁办 房产纠纷 宅基地 商铺 举报

    提问者:ask5738660012

    发布于2017-03-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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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401061068 丨Lv 1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1 2017-03-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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