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仪陇县石佛乡发生农村建房工人死亡事故。户主将建(2层以上)房工程承包给包工头(无施工资质。户主
南充市仪陇县石佛乡发生农村建房工人死亡事故。户主将建(2层以上)房工程承包给包工头(无施工资质。户主给付了安全费,合同上注明施工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户主不承担责任。),包工头又将钢筋方面工作分包给分包人(钢筋工)。包工头和分包人达成了口头协议,无合同,口头协议内容大概就是关于钢筋部分的工作由分包人负责,包工头概不负责。事发当天,受害人同其他两名工人受包工头指派前往事发工地进行清理木板材料工作,并未安排其它工作。三人到达现场后,由于清理木板材料所需的塔吊正在被分包人使用(从一楼向三楼吊钢筋),分包人告诉三人需要等一个小时,三人就准备等一个小时再进行清理木板材料工作,随后,分包人向三人说:你们来帮我拉一下钢筋,受害人在帮助拉钢筋的过程中(受害人在帮助过程中,分包人未明确拒绝),三楼的钢筋意外的掉落,正好击中受害人头部,后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几个关键问题麻烦解答一下:1、包工头与户主之间的合同是否会因为包工头无施工资质而无效。2、包工头和分包人之间的关系如何判定。3、分包人和受害者之间是否行成了帮助关系,受害人在帮助过程中意外死亡分包人是否会承担相应的责任。4、赔付标准,死者61周岁,农村户口,一女已成年且婚配。一妻子,59岁左右。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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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5018257357
发布于2017-03-20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