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法律纠纷
  • 怎样可以获得更多的赔偿

    我2017年2月26日晚上9点55分在北海大道跟北京路口,被大型公交车连人带车一起 刮倒,公交车负全责,去医院拍片,没有发现骨折,但身体,腿,脚等多处软组织挫伤,我没有要求住院,就开了外伤药,内服药在家治疗,到现在脚还是不可以正常走路,不可以工作,请问,我这二十多天不可以劳动,可以要求对方赔,误工费,伙食费,医药费,营养费吗?如果向法院起诉,可以根据道路交通法的第几条要求对方赔偿。 北京市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ask1160429827

    发布于2017-03-19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9354618466 丨Lv 1
    最好委托律师代理,以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对法律的不熟悉而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 2017-03-19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