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3年,每年一签合同,第四次签的无固定期限合同17年1月,但是公司合同没有给我我这个赔偿对吗?
工作了3年,每年一签合同,第四次签的无固定期限合同17年1月,但是公司合同没有给我,那这个怎么算,我到底是不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工,公司3月2号书面通知我解聘,赔偿我3.5个月工资,说公司效益不好,要裁人,这是公司问题,我没有问题,可以上到4月2号,当时我也不了解赔偿这些,就签了字。问一下,到底怎么赔偿,我这个赔偿对吗?如果不对,我有什么办法,毕竟签了字,同意了金额的。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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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562172870
发布于2017-03-1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