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法院起诉我丈夫离婚,其中牵扯到一部车子,这车子是我父亲的名字
你好,律师,我在法院起诉我丈夫离婚,其中牵扯到一部车子,这车子是我父亲的名字,车辆的钱我前夫交了两万,我父亲这边去银行代的款,还有就是这部车子的保险业务都是我家这边花钱办理的。我在法院主张离婚,把我父亲名下这部婚前买的车子误写成夫妻共同财产了。但是法院那边是我前夫那边的人,调解的时候直接说车子给我前夫,而且这个车子他一直在使用,却不打车款。因为车子在我前夫手里,车款却是我父亲在承担。第二次调解的时候,还是不说离婚的事,法院还是主张车辆归谁。法院说他们已经调查清楚车应该给我前夫,可事实是车子他们掏了2万元。况且车子是我父亲的名字。车子后面我和我父亲商量,车子给他,让他把在银行欠的车款付清,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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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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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zyh7601369
发布于2017-03-1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