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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253564821 丨Lv 1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n(1)家庭年收入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单身家庭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 n(2)没有住房或住房面积未达到政府规定标准; n(3)申请人拥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 n按照2002年11月2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李沧区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发200292号)规定,两年内适当放宽李沧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主体的限制; n(1)凡具有城阳区、崂山区非农业常住户口,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居民,允许购买李沧区的经济适用住房。其中,符合条件进市区落户条件的人员,可迁入市区户口。 n(2)允许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的居民购买李沧区经济适用住房。 n(3)凡落户市内四区及高新区的军队转业干部、大中专毕业生和引进的人才,不受落户年限条件限制,允许购买李沧区的经济适用住房。
    +1 2017-03-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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