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自09年五一在打工地出走(夫妻都在打工地),男方报警后定
女方自09年五一在打工地出走(夫妻都在打工地),男方报警后定为失踪,后来验证出走原因为出轨离家,男方一直在找,只有在13年春节期间在异地的大街上碰到一回,女方坚持不回家,因男方实在不清楚女方所在具体位置,请求当地派出所也没有再找到她。女方出轨事实明确,为村邻所知,但男方文化水平低,无有实在证据。夫妻育有一子,95年生人,女方出走时,孩子为14周岁,由男方一人负责抚养。出走6年来女方从未有过音信,现回来起诉离婚,并称家庭暴力(事实不存在),还要分家产。请问男方如何应对?离婚可以,但家产不能分女方,还有怎么反起诉要求女方赔偿哪些方面的费用?请律师详细解答,谢谢!!在线等…… 北京市
更多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ask6890937716
发布于2017-03-17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