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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3月6日我公公将自家的耕地出租给了同村的人种核桃,公公在土地

    2017年3月6日我公公将自家的耕地出租给了同村的人种核桃,公公在土地出租合同上签字按手印。合同有效期12年,费用每年付一次。因公公在签署时没有与家人商量,现在全家都不想租这块地了,我们与承租人协商解除协议,也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地还保持原貌,承租人还未对土地进行任何投资和建),但承租人坚决不同意终止合同,仍然强行租地。请问我们是否有权利反悔并不把土地租给他,还是签字了就无论如何都要履行合同,应该走什么样的法律程序。(合同中关于违约的条款: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由违约方赔付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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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623962507

    发布于2017-03-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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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9433466668 丨Lv 2
    一方违约的,是要承担责任了。如果你们处理不了,建议面谈详细处理,祝好!
    +1 2017-03-17 举报
  • ask7443556137 丨Lv 1
    可以申请撤销合同。
    +1 2017-03-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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