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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爷爷奶奶在世时,之前在县城有一所房屋,之后爸爸为了干活方便,在农

    您好,爷爷奶奶在世时,之前在县城有一所房屋,之后爸爸为了干活方便,在农村申请了一所宅基地生活。爷爷奶奶去世后,我叔叔将原先的房屋重新翻新,因为地段好,长期也有租赁。如今,爷爷奶奶已经去世多年,也没有遗嘱。我想问这种情况下,我爸爸是否还能享有土地使用权继承?后期县城房屋拆迁后,我爸爸能否享有相应的赔偿款? 北京市

    土地使用权 租房 房产纠纷 房屋 举报

    提问者:ask3670122053

    发布于2017-03-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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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9918542421 丨Lv 1
    是的,可以但我觉得应该先分家惜产
    +1 2017-03-16 举报
  • ask9231478684 丨Lv 2
    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特殊的用益物权,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与家庭关系密切相连,不是个人财产,不能继承。但是即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人去世了,只要家庭关系存续,其他成员都有使用权,只是不是“继承”问题。县城的房屋走法定继承您父亲是有一份的,所以赔偿款也应当有您父亲一份
    +1 2017-03-16 举报
  • ask8639114134 丨Lv 2
    子女都有继承权,理应均分
    +1 2017-03-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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