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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区离婚房产分割如何办理
天津塘沽地区,夫妻共有产权住房,有共有证。贷款为男方名字,建行公积金组合贷,还未结清。现在已基本原则同意协议离婚,房产过户给女方。请问:1.贷款如何处理?组合贷的公积金部分和商贷部分是否可以跟随房产变更给女方2.离婚手续的先后顺序如何,是先离婚,再过户。还是先过户,后离婚。这两个手续之间可以间隔多久。3.如果在这期间任意一方有反悔的该如何保证权利不受侵犯。比如一方一直拖着不给办过户手续。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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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5780651998
发布于2017-03-15 北京市
共6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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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997174174
丨Lv 2
既然是协议离婚,应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的方式确定。如果一方协助一方过户,而另一方不协助,则可以向法院起诉,到时法院会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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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238438093
丨Lv 2
可以起诉处理。法院判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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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4481251432
丨Lv 1
1、贷款还钱才能过户。2、可以协商,都可以。3、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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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355700309
丨Lv 1
不清贷无法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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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526349299
丨Lv 2
关于房屋贷款人名称变更具体手续建议去房管局和建行问清;至于离婚财分割建议找律师帮助起草一份协议,以防对方反悔以后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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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345695226
丨Lv 1
可以协议约定房子债务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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