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2003年买下产权时是根据沪府(1994)19号文及沪府(1999)44号文她的子女是否可以替奶奶主张份额并继承?$https://m.fang.com/ask/ask_25417064.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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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买下产权时是根据沪府(1994)19号文及沪府(1999)44号文她的子女是否可以替奶奶主张份额并继承?
2003年买下产权时是根据沪府(1994)19号文及沪府(1999)44号文,这是不是就是94方案?买下时有爸爸和奶奶2个户口,产证上权利人是爸爸。奶奶是不是有一半份额?现在奶奶去世了,她的子女是否可以替奶奶主张份额并继承?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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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
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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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4854212508
发布于2017-03-15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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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克多伟大
丨Lv 0
您好您奶奶的遗嘱分割其他子女有权利要求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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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828557891
丨Lv 2
房产属于父亲所有,不能主张,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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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785559300
丨Lv 0
具体看购买协议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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