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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一个关于财产继承和子女赡养的问题。我爷爷过世后,我奶奶曾经托我爸爸写过一份房屋继承合约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她们的遗弃罪?

    好,我想咨询一个关于财产继承和子女赡养的问题。我爷爷过世后,我奶奶曾经托我爸爸写过一份房屋继承合约,内容大致如下:家里的财产(就是一套房子)等百年之后是留给两个儿子(我爸爸和叔叔),但房子是一直住到我大姑姑和她女儿两人过世(因为她们两人比较贫困),上面有我奶奶,我爸爸,我叔叔的亲笔签名。问题一:我奶奶有两个儿子和四个女儿,这份协议但不是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四个女儿是不是已经丧失继承权?问题二:这么多年一直是我爸和叔叔赡养奶奶,可是这次奶奶瘫痪且丧失意识,需要长时间的护理。四个女儿就以没有分到家里的财产为由,拒绝照顾奶奶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她们的遗弃罪?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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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040037322

    发布于2017-03-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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