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知道村长贪污,2009年8,9月份修高铁贪污征地款,她以被征地人的名义贪污了5万余元请问能定上什么罪?$https://m.fang.com/ask/ask_25413547.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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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村长贪污,2009年8,9月份修高铁贪污征地款,她以被征地人的名义贪污了5万余元请问能定上什么罪?
你好,我知道村长贪污,2009年8,9月份修高铁贪污征地款,她以被征地人的名义贪污了5万余元,签的票据与给被征地人的钱不一至,而这个钱她是以信用社打款方式给的被征地人,票据我们没有,而村上的帐与被征地人得的钱一至,信用社打款还是那些,请问能定上什么罪?或者还需要什么证据能定罪,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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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7024421083
发布于2017-03-15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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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7303472645
丨Lv 1
你提供的证据足以查请案件,建议向人民检察院举报。还可向纪委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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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107083359
丨Lv 0
你好,贪污二十万以下属于数额较大,应判处三年下有期徒刑。符合条件的可以判缓刑。《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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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49891869
丨Lv 1
你好!你提供的证据足以查请案件,建议向人民检察院举报。还可向纪委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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