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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块老宅基地,1953年国土证上注明该宅基地为12人所有,后来搬迁到郊区,政府买地一亩安置。1999年分家时,丈量土地有627平方,被告方只占4人,却在国土局的调解下强行将按实际占有的土地划分分家(当时国土局的局长是被告的亲戚,被告方强要316平方),原告方在弱势下签下调解协议(双方约定老房子地基归原告方(原告方占310平方,双方有签字,但是签字不全,盖有国土局的公章),画有丈量草图(未按比例绘制,房屋位置不真实,没有双方签字),国土局先后以丈量草图给双方发了土地使用证。2013年原告方拆除原有木房子要建房,向国土局审请换证,原告方房屋建完后东边留有1.5米空地用来采光。2015年被告方也拆除原木房子建新房子,因紧靠原告方房子挖基础,原告方发现后到规划局、国土局询问,才发现国土局将我方留置的1.5米采光地划入被告方土地。事情发生后,我们仔细对照了国土证上的地形图和规划证上的地形图,发现两者地形图上协议上的老木房子位置对不上,1999年证与2013年证的地形图也对不上,国土局不仅没有按正确的地形图(规划地形图)发证,2014年被告方换证时,还把1999年及2013年证上的原告土地划入被告土地证内,国土局在999年、2013年、2014年三次核发证件时违规违法,一直帮着被告方侵害原告方的权益,2015年国土局重新测量该块地时发现该块地没有627平方,总共只有600平方,1999年双方所发证件的土地面积与实际土地面积不相符,2013年原告方的土地面积与实际土地面积也不相符。想问一下,根据连续侵权及20年年限能不能起诉,起诉撤消1999年协议,确认1953年土地证的有效,该如何起诉? 北京市

    土地证 房屋 宅基地 搬迁 举报

    提问者:ask6654271558

    发布于2017-03-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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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2283781462 丨Lv 1
    撤销1999年的协议的时效已经过了。如果目前还在侵权,可以考虑以相邻权纠纷起诉
    +1 2017-03-15 举报
  • 那是你想多了 丨Lv 4
    上法院起诉国土局撤销旧证,重新发证。诉讼有风险
    +1 2017-03-15 举报
  • ask4668417733 丨Lv 2
    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1 2017-03-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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