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是个体工商户 自从2006年注册以后因为不了解政策 只按时缴纳了国税的每月核定征收的2000元税金如果过重是否可以起诉或申诉税务部门?$https://m.fang.com/ask/ask_25407727.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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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体工商户 自从2006年注册以后因为不了解政策 只按时缴纳了国税的每月核定征收的2000元税金如果过重是否可以起诉或申诉税务部门?
我是个体工商户 自从2006年注册以后因为不了解政策 只按时缴纳了国税的每月核定征收的2000元税金,没交过地税和个人所得税,最近开始金税网上申报后才发现我已于2007年被北京地税列为非正常户,但是这么多年来我从未收到过地税部门的任何提醒和通知,我也没有变更过经营地址,我想知道会有什么处罚,如果过重是否可以起诉或申诉税务部门?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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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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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3034235606
发布于2017-03-15 北京市
共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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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717319769
丨Lv 2
您好!法律没有明确对非正常户的处罚措施,只是主管税务机关在管户巡查过程中,要将非正常户作为重点巡查对象,对清理巡查出来的非正常户,要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对存在偷税或虚开发票行为的,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从严处理;对未发现偷税或虚开发票行为的,则对其未按期申报行为从重处罚。如果处罚过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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