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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方起诉政府为被告第三人在2014年政府换发土地经营权证书过程中,被告第三人利用在村委帮忙之便利 请问我方还可重新起诉吗?

    我方起诉政府为被告第三人在2014年政府换发土地经营权证书过程中,被告第三人利用在村委帮忙之便利 ,私自填写申报材料,骗政府颁政,证明被告未能详细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盲目为第三人颁政程序违法,具体行为侵害了我方的权力,提起诉讼。在开庭前被告改便了具体行政行为。我方撤诉。第三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庭判决撤销政府的文件,理由是未能尽到严格审查义务,属于程序违法而撤销政府的行政行为,我方不服,请问我方还可重新起诉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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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2797731

    发布于2017-03-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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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2832292326 丨Lv 1
    案情复杂,建议当面咨询。详情来电咨询
    +1 2017-03-15 举报
  • ask2685334654 丨Lv 1
    你的诉求是什么?
    +1 2017-03-15 举报
  • ask9421760450 丨Lv 1
    可以依法诉讼。
    +1 2017-03-15 举报
  • ask2287332576 丨Lv 1
    你好,案情较复杂,详情来电最好携带材料当面咨询。
    +1 2017-03-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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