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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一个来自重庆市郊县的农民工,现在桐梓县高桥镇两河村易地扶贫安置房工程工地做桩基础管理负责人特咨询如何维权和赔偿?

    我是一个来自重庆市郊县的农民工,现在桐梓县高桥镇两河村易地扶贫安置房工程工地做桩基础管理负责人。2016年11月14日下午六点三十分,孔桩班工人和该工地承包方负责人因工地用电发生纠纷,作为桩基班负责人的我得知此事,前往工地办公室与承包方工地负责人(劳务公司股东)商讨解工人用电之事,在商量过程中因意见不合,并发生争执,作为人微言轻的我就从办公室一边往外走一边说既然我与你们商量不到,我也不管了,你们想怎样就怎样,这时工地承包负责人就冲出办室,扬言要将我打死,并上前将我左手环指打伤,后经送医院检查确诊为第二节关节处粉碎性骨折,直至今曰我仍就医于遵义市医学院。为此,特咨询如何维权和赔偿? 北京市

    房产纠纷 安置房 举报

    提问者:ask3133310589

    发布于2017-03-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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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5298178085 丨Lv 1
    你好老乡,可以来电咨询,我就是在桐梓县的重庆人。
    +1 2017-03-15 举报
  • ask2428293593 丨Lv 2
    你好,轻伤以上,对方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对方刑事责任。也可以单纯以人身损害为由要求赔偿,先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等级,直接起诉。详情请致电
    +1 2017-03-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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