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已尽赡养义务的继子女享有继承权吗

    父亲早世,母亲再婚,婚后生有一女,今年32岁,2012年母亲去世,我像对待自己的亲生父母一样对继父尽着赡养义务,但最近知道继父写了遗嘱把他名下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他的女儿,我的心凉透了.请问我还能享有继承权吗? 北京市

    房产继承 举报

    提问者:ask8019121601

    发布于2017-03-15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7个回答
  • ask3412004174 丨Lv 1
    你好,遗嘱继承大于法定继承
    +1 2017-03-15 举报
  • ask1544904360 丨Lv 1
    你说服你的继父,可以另立遗嘱,前面的遗嘱就无效了
    +1 2017-03-15 举报
  • ask3672046995 丨Lv 2
    你好,如果有遗嘱,以遗嘱为先,不发生法定继承。
    +1 2017-03-15 举报
  • ask8582944993 丨Lv 0
    在继承方面,遗嘱继承要优先于法定继承,所有如果你父亲y遗嘱有效,那么你没有继承权
    +1 2017-03-15 举报
  • ask1711933199 丨Lv 1
    有遗嘱的话,要按遗嘱处理。没有遗嘱,你作为与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继子女有继承权,但是继承权是一个期待权,并不是一定能实现的权利,如他的遗嘱只留他自己的儿女的话,等于剥夺了你的继承权。
    +1 2017-03-15 举报
  • ask285999145 丨Lv 2
    你好,享有继承权。
    +1 2017-03-15 举报
  • ask7002690607 丨Lv 1
    如果是遗嘱继承 您就丧失了法定继承权
    +1 2017-03-15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