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家居装修 > 装修前
  • 我是善意第三人吗?

    根据《物权法》第九章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我第一条,第二条都满足,但是第三条我没去登记过户,但是对方把房子交给我两年多了并且我已经装修一年多了,请问我这种情况属于善意第三人吗? 北京市

    房产纠纷 装修 房子 过户 举报

    提问者:ask7926305162

    发布于2017-03-15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6个回答
  • ask106578612 丨Lv 1
    你好,未进行登记过户,不属于善意第三人。如房子呗转卖,可主张对方支付违约金。
    +1 2017-03-15 举报
  • ask3709537363 丨Lv 0
    没有取得产权,不符合善意第三人的规定。
    +1 2017-03-15 举报
  • 装修顾问
    广告
    急寻200位业主,0元体验78㎡住出98㎡的效果!

  • ask1655149445 丨Lv 2
    不属于,你应当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取得产权证。
    +1 2017-03-15 举报
  • ask5831625733 丨Lv 1
    你好!因为没有进行产权登记,恐怕不算善意第三人。
    +1 2017-03-15 举报
  • ask4937858558 丨Lv 2
    你好,房产属于应当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财产,初步判断不属于。
    +1 2017-03-15 举报
  • ask3578878385 丨Lv 1
    三条要同时满足,才能对抗
    +1 2017-03-15 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