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原告罗建有世居于被告于x村民小组。1998年间原xx告$https://m.fang.com/ask/ask_25357720.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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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罗建有世居于被告于x村民小组。1998年间原xx告
原告罗建有世居于被告于都xxx村民小组。1998年间原告农转非户口落在于都中学居委会,并一直耕种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2002年8月1日原告户口迂回被告村小组,2003年7月、8月,因县城市建设需要,被告村小组的土地被陆续征用,由此被告获得相应的征地补偿费。被告将征地补偿费分配给部分村民,未把原告列入分配名单中。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要求给付13000元征地款,被告于2004年4月29日、30日会议决定,分配给原告征地款5470元,原告仍要求被告支付尚差的7530元未果,遂诉至本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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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3931608941
发布于2017-03-14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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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068095325
丨Lv 1
这个是可以协商解决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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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762183885
丨Lv 1
你要咨询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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