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路上不小心刮碰到一个小孩,导致左脚小骨断裂,现至今医院治
在马路上不小心刮碰到一个小孩,导致左脚小骨断裂,现至今医院治疗费用我方付出,手术过后,小孩有所好转,如医院方称无大碍,对以后没有什么影响,可以出院,出院后如第三方要求赔偿营养费,什么费之类的,请问在不在这范例之类?我有必要付出这笔费用吗。还有一点,事故发生在一个较偏僻的地方,当时是两个小孩追打,互闹,从一个小巷子里跑出来的,因为这条路有五六个减速带,我当时正在过这个减速带的时候,两孩子就跑了出来,我速度才10多码,没有直接撞上去,是把小孩吓了倒在地上,可能是轮子搓到得,像这个的话对方有没有就是说在没有大人监护下,跑到路上来打闹的责任呢? 北京市
更多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ask7748119205
发布于2017-03-14 北京市